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措施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下列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下列不属于“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未按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通风的”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不包括以下哪类情()。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的”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