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中心负责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逐笔实时进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加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时,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的材料不包括()。
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准备工作后,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提出正式加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不包括()。
参与者需要退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应比照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说明退出原因和事项。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受理退出申请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业务管理部门批准。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运行者和参与者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业务的正常处理。参与者因业务处理不当,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应依法()。
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出的超出查询权限或者属于跨地区查询需求的,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有权限查询的上级机构或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提出协查请求,并通过内部程序反馈查询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的信息仅限于(),包括:被查询单位或者个人开户销户信息,存款余额、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交易方式、交易对手账户及身份等信息,电子银行信息,网银登录日志等信息,POS机商户、自动机具相关信息等。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关复制材料上加盖证明印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协助查询需求后,应当及时办理。对于查询单位或者个人交易日期、交易方式、交易对手账户及身份等信息、电子银行信息、网银登录日志等信息、POS机商户、自动机具相关信息的,原则上应当在()以内反馈。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协助查询需求后,应当及时办理。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并反馈。如无法现场办理完毕,对于查询单位或者个人开户销户信息、存款余额信息的,原则上应当在()以内反馈;
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暂时无法确定具体数额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协助冻结财产法律文书上明确注明“()”。
对涉案账户较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集中冻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一般应当在()以内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作出原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按照本规定第八条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得超过(),续冻没有次数限制。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