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清分中发现假币,来源为上门收款的,按误收差错处理。
金融机构在清分中发现假币,来源为柜面或柜员机的,按误收差错处理。
金融机构如果发生误付假币,实物被他行收缴,应当由收缴行等值赔付
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对于网点缴存现金中发现假币可以退回网点去收缴。
在监控下实施假币收缴专指在柜面办理收缴的场景。
金融机构柜面一次性发现的假币数量如果没有达到5张(枚)可以不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被收缴人如果对货币真伪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逐级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逐级申请再鉴定。
被收缴人如果对货币真伪鉴定结果有异议,以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作为再申请的时间起点。
假币解缴 金融机构收缴假币由网点行向管理行、金融机构向当地人民银行解缴假币,均应做到每月全额解缴。
清分中心发现假币解缴前应当按照普通伪造类、关注伪造类和变造币分开封装
检查监督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非跨省的地方性法人机构由总行统一制定制度框架、实施细则和业务操作规范。
法律责任 金融机构为逃避人民银行的反假货币执法检查,销毁有关证据材料,人民银行将给予50-200万元的罚款处理。
金融机构采集的冠字号码数据要素不全、格式不正确,属于业务差错,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冠字号码记录存储 随着人民币现金发行量的增加,人民币纸币冠字号码排列方式也在不断调整变化。( )
在冠字号码查询工作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机具厂商签订协议,明确机具数据丢失情况下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