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柜台收缴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假币持有人的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填写格式要素。( )
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发现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或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应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及人民银行。( )
金融机构在办理现金业务时,应规范使用现钞处理设备,确保设备各项功能正常运行,不得以操作不便、报警率高、影响工作效率等为由,关闭或调低设备性能。( )
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应与每月解缴当地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单位、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
兑换残缺、污损货币时,首先要进行真、伪鉴定。( )
对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面额兑换完整卷退换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纸币按残损币处理。( )
金融机构办理存取款、兑换等业务时,应当准确鉴别货币真伪,防止误收、误付。(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办理人民币50及以上纸币和主要外币业务时,应采集、储存冠子号码。( )
使用紫外灯可以观察到第五套人民币上的荧光特征( )
网点配备的清分机只用来清分加钞款。 ( )
迎光观察2020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的安全线可见数字5( )
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应用的无色荧光纤维,在自然光下不可见,在特定波长紫外光照射下,可看到黄色纤维。( )
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上应用的双色横号码具有专业防伪特征。( )
货币鉴别是指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过程中,对货币真伪进行判断的行为
金融机构与客户发生假币纠纷的,若相应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的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保存期限内,金融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