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精神一类药品用后药品空安瓿应当保留,凭空安瓿和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开具的红色处方领取补充。一次未用完的剩余药品,可直接弃去。
护士离开治疗室或药疗室等存放药品的房间,且护士站无人时应做到随手锁门
确定陪伴者,由经治医师下达陪伴医嘱,由责任护士负责办理陪伴手续并登记,发放陪伴证。
病区主任负责对陪伴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病区医护人员做好协助工作
陪伴人员应当服从病区护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坐卧病床,不得打地铺、搭椅子休息,不得在病区吸烟、大声喧哗、扎堆聊天、拍摄视频、录音录像、使用大功率电器、随意晾衣物等
陪伴人员陪伴期间不得擅自进行护理操作;有事需离开病区应当告知主管医生
病区开放探视时间为每日下午15:00-18:00,每位患者每次探视不超过3人
非探视时间病区门禁应当随时关闭,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病区;患者病情不允许探视时,应当在病室门口注明“谢绝探视”,并向家属说明。
监护室探视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探视走廊探视患者;无探视走廊的,按照监护室管理规定进行探视。
护理会诊分为普通护理会诊、急诊护理会诊、院内跨单位护理会诊和院外护理会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护理人员,方能承担护理会诊任务:专科护士;在所从事的护理领域有专业特长且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普通护理会诊主要用于多科协作解决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问题。由责任护士提出会诊申请,填写护理会诊单传至相应科室,并报各单位护理部备案。普通护理会诊应由被邀请科室在24小时内完成
遇有急需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并直接影响患者病情进展或关系到患者生命时,应当组织急诊护理会诊。申请科室电话通知会诊科室,会诊科室应在15分钟内给予回应
邀请外院护理会诊,由所在科室向各单位护理部提出申请,各单位护理部上报院护理部,由院护理部协调解决
会诊时,由责任护士介绍患者的简要病情、护理评估内容、护理措施、护理效果评价及需要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实施会诊的护士应结合有关检查资料及病史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会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