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施工单位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 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安全生产费用是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 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培训的资金。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 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 内,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登记。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的规定,施工 单位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编制安装和拆卸方 案,确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根据《安全生产法》 的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 及矿 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后,所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起。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 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对从事“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的 “ 特定活动 ”的建筑施工企业,设定了安全生产许可。
2008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的通 知,这是许可证进入动态阶段的重要标志。
在现场核实中。如发现存在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限期整改, 整改期内不得承接建设工程。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 合条件的, 撤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参加建设工程 施工投标活动。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严管控施工 企业 的安全生产。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 事生产经营。
根据适用的法律不同,生产许可证管理适用《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 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 关的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