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 )是检验培训效果,督促作业人员掌握关键安全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
根据《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坚持“严入”总基调,严格进场人员“三必查、四必验”。围绕“严在进场”,严格审查进场作业人员安全准入资质,核查(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信息,强化重点环节和重要人员安全能力把控,加强合法合规条件和安全能力的检验,坚决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
根据《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规定,加强内外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增强“三个意识”和“三个能力”,打造负责任、素养高、能力强的一线作业队伍,使安全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人身风险防控的关键。下列选项不属于“三个意识”的是( )。
根据《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规定,加强内外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增强“三个意识”和“三个能力”,打造负责任、素养高、能力强的一线作业队伍,使安全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人身风险防控的关键。下列选项不属于“三个能力”指的是( )。
根据《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规定,树立“考在当场”理念,通过“考”“问”结合的形式,考察作业人员风险防控关键能力,检验“强训”成效,严防不合格人员“滥竽充数”。一方面,通过精准设置分专业、分工序、分岗位的安全考试题库,做到考题少、重点准,不给现场增加负担。另一方面,到岗到位、四不两直安全督查过程中,要加大人员安全能力考问力度,对不掌握现场关键风险防控措施、( )的,严肃违章处置,坚决停工整顿。
据《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规定,用工规范性必验。施工总包单位(主业检修单位)应严格自查主要管理人员与发文是否一致、作业人员是否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所有进场人员用工合同及参保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周期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等情况,严禁劳务分包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 )应及时对施工总包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监督复核,若发现存在资料不一致、用工不规范等情况的,应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用工依法合规。
据《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规定,培训考试成效必验。施工总包单位(主业检修单位)应对培训考试组织是否覆盖全员、内容是否与本作业匹配、试卷是否及时批阅等进行自查,并抽取比例不低于 ( )(不少于 5人)的预安排作业人员和所有临时新增作业人员问询,检验参考人员对培训考试内容是否熟练掌握。
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4〕 13号)规定,为深化安全生产严抓严管,刚性执行《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强化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严抓严管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1〕1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强化各级领导人员带头安全履职,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下列哪项不属于提出的要求。( )
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4〕 13号)规定,四级单位被上级查处六条“零容忍”违章,对有责任的四级单位分管领导依据责任程度,给予停职( )的处罚,停职期间根据所履行新职责和工作质效兑现绩效工资,可协助该专业分管领导开展专业管理工作。
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4〕13号)规定,同一三级单位连续三个月内被省公司查处两起“零容忍”违章,省公司将组织对三级单位( )进行安全履职调查,经履行有关程序,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理。
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4〕13号)规定,四级单位被上级查处六条“零容忍”违章,对有责任的四级单位分管领导依据责任程度,给予停职半年到一年的处罚的停职处罚。停职期满后由上一级单位组织、安监等部门开展评估,评估合格后可恢复原职或安排其他职务,评估不合格按( )进行处理。
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4〕 13号)规定,同一三级单位连续( )内被省公司查处两起“零容忍”违章,省公司将组织对三级单位责任分管领导进行安全履职调查,经履行有关程序,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理。
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4〕 13号)规定,四级单位被上级查处( )违章,对有责任的四级单位分管领导依据责任程度,给予停职半年到一年的处罚的停职处罚。
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安全履职追责考核的意见》(湘电公司办〔2024〕 13号)规定,同一三级单位连续三个月内被省公司查处两起( )违章,省公司将组织对三级单位责任分管领导进行安全履职调查,经履行有关程序,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23〕39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安全费用的管理原则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