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润集团EHS年度考核与评价办法(2022年版)》,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存在谎报、瞒报事故事件行为,或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事故事件或2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事件,或发生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件累计达到( )起及以上的, 下一年度第一类企业按第二类企业的标准考核,第二类企业按第三类企业的标准考核。
依据《华润集团EHS年度考核与评价办法(2022年版)》,发生达到应向华润集团报告的EHS事故事件,存在谎报、瞒报行为的按附录2扣分标准的( )扣分, 扣分不足2分的,按2分计。
依据《华润集团EHS事故事件管理办法(2022年版)》,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内报告至上一级单位负责人。
依据《华润集团EHS事故事件管理办法(2022年版)》,达到报告标准的每一起EHS事故事件,均应在事故事件发生后( )内报送初报。
依据《华润集团EHS事故事件管理办法(2022年版)》,当EHS事故事件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经济损失变化影响事故等级、或调查处理有重大进展时,应在变化发生后的( )内报送进展报告。
依据《华润集团EHS事故事件管理办法(2022年版)》,达到报告标准的每一起事故事件,原则上应自事故事件发生之日起( )内提交调查报告。
根据《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基地EHS年度考核细则》,每发生一起被政府处罚的EHS事件,下列扣分标准中描述错误的是( ) 。
根据《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基地EHS年度考核细则》,每发生一起被政府处罚的EHS事件,下列扣分标准中描述错误的是( )。
根据《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基地EHS年度考核细则》,EHS考核指标在满足细则中要求的四个必备条件后,员工千人轻伤率为千分之( )时可加4分。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22年版)》中规定:确诊职业病造成员工五级及以上职业伤害的,每新增一例,负直接或主要管理责任的记( )分;负次要或监督管理责任的记( )分。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22年版)》中规定: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在委托第三方检测、安拆、改造、维保时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记分标准的()记分;其他因相关方责任发生的EHS事故事件,按记分标准的()记分。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22年版)》中规定:发生相关方死亡一人,二类基地/三类基地EHS第一责任人、分管关键岗触发( )分值。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22年版)》中规定:发生我方员工重伤一人,基础建材基地EHS部第一责任人被处以( )行政处分。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22年版)》中规定:发生相关方死亡一人,基础建材基地工段长、主管、班组长及技术人员触发( )分值。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EHS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22年版)》中规定:对中层及以上EHS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每1分处罚(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