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规定,植筋锚固力应采用原位试验检查的方法进行检验。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规定,植筋锚固力检验,可在工程施工同时制作的同条件试件上进行试验,不必在原位进行试验。
后锚固工程质量应按锚固件抗拔承载力的现场抽样检验结果进行评定。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在施工前进行了工艺检验,且施工过程进行了工程监理的,可不进行实体检测。
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原位破坏性检验时,可在工程施工的同时,现场浇筑同条件的混凝土块体作为基材安装锚固件,并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破坏性检验,且应事先征得设计和监理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在现场见证试验。
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原位破坏性检验时,可在工程施工的同时,现场浇筑同条件的混凝土块体作为基材安装锚固件,并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破坏性检验,且应事先征得建设方和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并在现场见证试验。
植筋锚固承载力现场破坏性检验,检验批数量不超过100件时,可取3件进行检验。
植筋锚固承载力现场破坏性检验,检验批数量超过100件时,应取总数的0.1%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
锚固承载力仲裁性检验,可以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
锚固承载力仲裁性检验,应采用破坏检验方法。
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宜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
胶粘的锚固件,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需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胶粘的锚固件,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胶粘的锚固件,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时,推迟不应超过3d。
胶粘的锚固件,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时,推迟不应超过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