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二十四小时;对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 ) 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时,由一名民警负责检查物品,其他民警负责监控被检查人,并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拿取物品,不得掏底取物或者将物品直接倒出。
( ) 对女性可疑人员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由女医师进行检查。
( ) 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出具接受证据清单,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录音、录像。
( ) 报案人报案,除案件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首接单位应当在接到报案时立即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禁止违规网下流转。需要处警或者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在处警完毕或者采取紧急措施后两日内完成网上登记。
( ) 处置警情时,负责保护现场的人民警察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划定保护范围,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 ) 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使用武器制止。
( ) 接到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群众财产权益、需要紧急处置的报警时,应当立即会同相关警种、部门或者转至反诈中心(96110),采取紧急止付、冻结等快速处置措施。
( ) 对管辖暂不明确的警情,应当指定处警单位或者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进行处理。
( ) 关于涉案财物的保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民警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制度。
( ) 对有关财物进行保管、鉴定、估价、公告等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 ) 民警应当在当天执法活动结束后,将现场执法录音录像资料导出保存。连续工作、异地执法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执法办案,确实无法及时移交资料的,应当在返回办案单位后十二小时内移交。
( ) 申请查询犯罪信息的,当事人对查询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查。
( ) 中国公民申请的查询,由中国公民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受理。
( )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