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一个月。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七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被害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办理治安案件中,无论是依据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决定,只要有被侵害人,公安机关都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等权利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