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给予( )处分。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期限,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属于违反( )纪律行为。
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情节严重的的,给予( )处分。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 )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 )处分。
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 )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 )给予处分。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 )批准。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党管治党的总规矩。
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受到( )及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党员受到( )后,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