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轨在第一拉杆中心处的设计动程,直尖轨为( )毫米。
尖轨在第一拉杆中心处的设计动程,曲尖轨为( )毫米。
尖轨尖端轨距加宽,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的道岔应按不大于( )‰的递减率递减至基本轨接头。
导曲线可根据需要设置( )mm的超高,并在导曲线范围内按不大于2‰顺坡。
斥离尖轨非工作边与基本轨工作边的最小距离为( )毫米。
辙叉心轮缘槽标准宽度(测量位置按标准图或设计图规定)为( )毫米(采用心轨加宽技术的辙叉应符合设计要求),容许误差为+3-1mm。
道岔查照间隔(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在有客车运行的线路上不得小于1391mm,在仅运行货车的线路上不得小于( )mm。
道岔护背距离(辙叉翼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大于( )mm;测量位置按设计图纸规定。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时不应小于( )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25m;其他地段不应小于20m。
连接曲线超高不应大于( )mm,顺坡不应大于2‰。
轨条铺设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铺设时,施工锁定轨温取轨条始端入槽和终端入槽时轨温的( )。
( )是根据线路设备变化规律,维持列车以规定速度安全和不间断地运行而对线路进行的日常维护和小规模修理。
( )km/h及以上的线路宜建立、使用平面和高程控制网
( )是指以小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对轨道几何不平顺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处所进行的临时性整修,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平稳。
( )指根据线路及其各部件的变化规律,依据维修周期、结合设备状态评价,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全面调整和改善轨道空间线形线位,消除轨道结构病害,恢复道床弹性,更换失效轨枕和联结零件,调整轨道几何尺寸,消除钢轨轨头病害,达到钢轨目标廓形,以及其他各结构部件的修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单项或多项修理,以恢复线路完好技术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