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速度( )km/h及以上线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栅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应按规定及时安排道口设备( ),确保设备状态良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道口护轨轮缘槽宽度,直线上应为( )mm。
道口护轨轮缘槽宽度,曲线内股应为( )mm。
人行过道线路两侧设置路障,路障设在距钢轨轨头外侧( )m处,按0.8~1.0m间隔布设。
人行过道线路两侧设置路障,路障设在距钢轨轨头外侧2.5~3m处,按( )m间隔布设。
人行过道线路两侧设置路障,路障桩高出地面( )m,根部埋深0.7m。
人行过道线路两侧设置路障,路障桩高出地面0.85m,根部埋深( )m。
有人看守道口在距最外股钢轨不小于( )m处设置栏杆或栏门。
有人看守道口两侧沿铁路方向各( )m范围内路肩外设置高度不低于1.4m的防护栅栏。
钢轨头部外侧50毫米范围内,铺面应低于轨面( )毫米。
道口及道口两端各( )m范围内的线路应保持排水系统良好,道床无翻浆,外观整洁。
线路、信号标志应设在其内侧距线路中心不小于( )米处(警冲标除外)。
线路标志,在双线上各设于本线列车运行方向( )。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600米,困难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