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级信息必须加密存储。
涉密信息使用的加密措施须经国家密码主管部门批准,并与所保护的信息密级等级相符合。
涉密信息使用的加密措施经过国家密码主管部门批准后,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
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远程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必须采用密码保护措施,禁止密明混用。
涉密存储介质经文件删除并格式化处理后,仍不得作为非密介质使用。
电磁信号泄漏泄密的方式主要是辐射和传导两种方式。
在保密通信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允许在单位内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中传递国家秘密。
数字移动电话传输的是数字信号,因此是保密的。
无线电话不保密,军线电话是保密的。
不得将自己使用和保管的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擅自交给他人使用。
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通过交通邮政“特快专递”传送。
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渠道传递。
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密封包装,装载涉密载体的信封或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