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记录编制应记明交接时( )、门窗、施封或篷布、绳网的现状,货物包装及装载加固状态。
编制普通记录时遇棚车车体及集装箱专用车、平车装运的集装箱箱体发生损坏时,应记明损坏位置、尺寸、新痕旧痕和( )。
承运人对托运人委托代递的文件遇有遗失时,到站应( )。
凡能判明发、到站的无标记货物,应拴挂“损失货物标签”,凭( )向发站或到站回送,并填记于货车装载清单内。
托运人( )发生丢失时,须在发现次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
按件数和重量承运未参加保价运输的货物,货物发生损失时,每吨最高赔偿( )。
编制货运记录时,参加检查货物、车的有关人员也应签字或盖章,同时注明( )。
车站发现无标记货物后,应于( )编制货运记录,核对现货、登记立卷,妥善保管。
( )超过运到期限仍不能在到站交付的,到站除按规定编制货运记录外,还必须负责货物的查询工作。
货运记录作为货物( )时的证明。
货运记录涂改时,在涂改处需加盖( )的人名章。
发现货物被盗、火灾等情况,发现单位(人)应立即向公安、( )报案。
货物损失速报内容分( )。
货物损失报告由货运值班员审核签字后,连同收集的施封锁、( )等相关资料,一并交货运安全员处理。
货物损失报告由货运员或( )在发现货物损失当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