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瓦斯按规定停电撤人、送电的现场跟班干部;
在允许地点动火作业或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的现场跟班干部;
有限空间作业经过审批、检测、通风组织作业的现场跟班干部;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学习培训投入使用的现场跟班干部;
多层次不同时作业、多队组不交叉作业专人指挥监护的相关管理人员;
安排有证人员上岗作业的现场跟班干部或相关管理人员;
不携带烟草、点火物品、非矿用防爆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入井的人员;
无规程措施或现场未按规程措施施工的,立即“叫停”并汇报调度,整改后工作面方可开工作业。
“三员两长”配备不齐全、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的,立即“叫停”并汇报调度,整改后工作面方可开工作业。
采煤工作面不执行“退锚断网”规定或悬顶距离达到规程规定最大值时,及时“叫停”,并责令现场进行处理后方可割煤作业。(2.3#煤悬顶距离不大于5米,8#煤悬顶不大于8米)。
作业现场无视频监控或现场视频监控不能正常使用的,立即“叫停”,责令现场整改后方可开工作业。
采煤工作面工作面两巷超前以及端头密集支柱打设数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及时“叫停”,责令现场整改后方可割煤作业。
采煤工作面工作面支架出现倒架不及时组织处理的,及时“叫停”,责令现场整改后方可割煤作业。
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宽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及时“叫停”,责令现场整改后方可割煤作业。
采煤机司机、两顺槽退锚人员、进入机道作业人员、支护人员不穿防砸背心的,及时“叫停”违章人员作业,整改后方可恢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