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发生损失不能判明发生原因和损坏程度,车站应会同收货人(托运人)或物流企业进行损失鉴定,必要时邀请有鉴定能力的()进行鉴定。
对货物损失定责意见有争议,经一次往返查复不能取得一致时,争议单位应在收到对方查复书3日内向到站提出要求()的查复书。
对二级、三级、轻微过失责任货物损失,自接到案卷之日起(自站发现的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由车站主管站长主持召开分析会确定责任部门,以( )报告主管直属站段、铁路局集团公司。
运输过程中需编制货运记录、商务记录时,车站使用( )系统编制。
安装F-TR型锁的集装箱专用平车或共用平车卸车时,应先以低速档点动起升( )毫米左右,确认集装箱角件孔与车辆锁头分离后,方可继续起升。
包件货物码入托盘时要压缝码牢,重量不超过托盘和叉车的额定能力,集装化的托盘码放货物时,不得超出边沿( )毫米。
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 )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未编有记录的施封锁保管()日后,方可销毁或回收。
铁路运输企业在运到期限期满后,经过( )日仍不能交付的货物,托、收货人可按全部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赔偿要求。
发现铁路集装箱损坏时,车站应编制( )作为责任划分和赔偿依据。
集装箱从出厂到第一次检验的间隔期不得超过5年,以后检验的间隔期不得超过( )年。
到站认为集装箱损坏为发站责任的,应于卸车或站内掏箱( )小时内拍照。
货物二级损失:损失款额1万元以上未满( )万元的。
“赔通”下达后,经办人员应于( )内与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签认。财务部门接到“赔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划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