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日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有资本。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不应当相互分离。
单位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并直接催收。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特殊情况下,单位可以代开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
特殊情况下,单位可以出借财政票,但不能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单位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负责人决定。
单位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