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记功管理规定》中明确,员工记功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即时开展,一般以一年为周期。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荣誉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县区级单位原则上只参加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荣誉评选表彰活动,不建立荣誉项目库及组织开展荣誉评选表彰活动。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荣誉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司所属各级单位荣誉项目库调整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党建部备案。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荣誉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司每项重点工作任务原则上每年最多发布一次通报嘉奖。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荣誉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一级综合荣誉应实施等额评选。综合荣誉项目评选原则上应采用事迹陈述等方式进行打分。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荣誉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综合荣誉项目的评选推荐名额应优先向组织绩效考核为B+(B1)类及以上的单位和部门分配。
“南网”两字可在特殊组合中出现,也可单独使用。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外传播、对外报送材料、参与外部评选表彰等,应注明“南网”称谓。
《南方电网企业文化理念》在作为宣传标语或在发文或有关文章中引用时,可直接使用,不必加引号。
《南方电网企业文化理念》整版上墙时,可用于各单位办公楼、生产工区、供电所、营业厅、变电站等生产经营主要场所大堂或公共区域明显位置,以及电梯间(或电梯内)、公共休息区域、党委会议室、应急指挥中心和员工生活区等。
多个基本工作单元在同一楼层办公的,原则上在该楼层公共区域明显位置上墙即可,避免同楼层每间办公室单独上墙。
《南方电网企业文化理念视觉应用规范》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中没有涉及的,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有关基础条款的前提下使用,其具体表现形式、风格应参照类似的应用设计,保持整体风格一致,相关设计报公司党建工作部门备案。
公司标志可以单独使用,不一定要与“中国南方电网”中英文字体组合规范一起使用。
若在实际应用中,确实需要使用公司标志设计一些主题活动标识,事前必须报公司宣传文化部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换设计。
图中所示标志组合,仅限于公司总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