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停车按钮不应有防护措施。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不应独立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
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两者不可结合进行。
不应将安全风险评价的结果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以防止从业人员恐慌。
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工作,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对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标识牌。
当日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一、二级用火升级为特级用火管理。
退出运行清罐后的甲醇罐、液氨罐、氯甲烷罐等易燃易爆储罐首次用火,为特级用火作业。
经清洗后的含油污水池首次用火,为二级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用火作业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定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
特级、一级用火,应至少每隔4小时检测一次气体浓度。受限空间用火,至少每隔2小时检测一次气体浓度。
对地下的管道和设备设施进行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坑除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外,应有逃生通道,通道应设置在用火点的上风向,其宽度不小于1米,通道坡度不大于30°, 通道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坑深超过1.5米的作业坑内作业人员,应系扎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带(绳),并有专人监护。因场地或周边的设备设施限制,作业坑的通道宽度、坡度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对高风险的特级用火作业,还应符合: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用火作业前,许可证审批签发人应告知公司、处两级生产调度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并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抢修(险)用火级别由现场指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