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资产收入属于中央政府税收收入,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负责收缴和监管。
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暂不登记入账。
对于地处偏远、面积较小、管理维护困难的办公用房,也不可以进行出售。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际成本确定后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应计的折旧额为其账面价值,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在京垂管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编制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对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共享共用的国有资产,经严格论证和集体决策,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出租出借。
同个预算单位一个月度内分散处置的国有资产原则上按不同批次分别计算处置价格。
各单位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资产,可以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反映资产状况的依据。
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计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应当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某总站新购置了一张办公椅,资产信息系统记账日期显示为2010年6月15日,那么它的计提折旧结束日期应为2020年5月31日。
某总站新购置了一台轿车,资产信息系统入账日期显示为2010年6月15日,那么它的计提折旧结束日期应为2018年5月31日。
某总站新购置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资产信息系统入账日期显示为2010年6月15日,那么它的计提折旧结束日期应为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