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设计、评价活动的,列入不合格单位黑名单,3 年内不得承担胜利油田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
《胜利油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擅自更改、简化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列入不合格单位黑名单,2 年内不得承担胜利油田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
依据《胜利油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应每季度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自查并形成资料归档。
依据《胜利油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自查并形成资料,每年 11 月 15 日前提交工作汇总表和年度自查报告。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不用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也可用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