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胜利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赶回,若离开时间较长,应收回作业许可证,暂停作业。
依据《胜利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审批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审批权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资格的人员审批。
依据《胜利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特殊作业、非常规作业由基层单位或班站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担任作业开票人。
依据《胜利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同一作业内容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进行风险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最终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即可。
《胜利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吊装操作人员在进行吊装操作室,有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胜利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起重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发现设备有问题应直接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胜利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待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胜利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遇5 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露天吊装作业。
《胜利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吊装作业完毕应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胜利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吊物质量不明,与其他吊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不应起吊。
依据《胜利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高处作业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应进行升级管理。
依据《胜利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依据《胜利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5米高处作业审批由由直属单位分管业务负责人审批。
依据《胜利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审批人应检查作业人员高空防护装备,作业时使用的各种工器具的合格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依据《胜利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或有可能转动的部位,并应低挂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