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该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可以听取工会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立法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只要保持安全距离,可以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依据《胜利油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固定动火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固定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无需办理作业许可。
依据《胜利油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报警仪进行定点监测。
依据《胜利油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固定动火区是指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作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