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并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严禁攀登车顶或使用铁钎、长杆物品等疏通烟筒或调整通风口。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不得在“有电危险”、“切勿靠近”、“严禁攀登”等警示标志处停留休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接班前必须充分休息,保持精力充沛。班前、班中适量饮酒。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禁止戴未设耳孔的双耳帽,禁止将双耳包裹;手套应五指分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乱扔烟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生产作业场所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自接线用电、乱接乱拉电源线。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安监〔2021〕19号)规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安监〔2021〕19号)规定,防暑降温饮料费可以充抵高温津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安监〔2021〕19号)规定,岗前安全培训考试卷、年度安全再培训考试卷保存不少于2年,三级安全教育卡、电子试卷及时存入职工培训电子档案。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安监〔2021〕19号)规定,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安监〔2021〕19号)规定,确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人事务的,应由本人填写零星假凭证,得到批准后方准休假。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同时又构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的,按从重原则处理,可重复考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上铁安监〔2022〕35号)规定,安全红线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管理和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特别是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行为,是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行为界限。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上铁安监〔2022〕35号)规定,触碰Ⅱ类安全红线的作业人员,内部待岗6个月,由本单位进行培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上铁安监〔2022〕35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并造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上述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就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