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可在生产中使用。
井下主要硐室和工作场所应备有灭火器材。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井下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根据生产需要可以不进行探水。
井下加强靠近探水地点的支护,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支架。
探水地点不必要安设专用电话。
在有安全措施条件下,专用排瓦斯巷内可以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电气设备。
处理采煤工作面冒顶时,首先应采取措施恢复生产,其次是抢救遇险人员。
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必须先进行探水。
机电设备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机电硐室发生火灾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室汇报。
对井下所有煤层都可以进行注水防尘。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带电的电气设备、电缆及变压器油失火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器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