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得为股东等关联方发放个人贷款。
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担无限责任经营主体,该类型企业内部审查机制,主要审查所有合伙人或实际经营者是否全体签字,可不依据公司内部决议规则审查。
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对外担保,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原则上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以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内部决议文件代替。
公司对外担保,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授权董事会对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该章程的规定无效。特殊担保的决策权必须由股东会行使,不得转授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无法参与表决的,可授权其他董事进行表决,但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董事因故无法出席表决的,只能授权给其他董事进行表决。
小微业务自助循环贷,仅支持新合同为经营性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的无间贷申请。
小微业务自助循环贷业务办理无间贷时,新业务贷款发放后,原自助循环贷款合同自动降额及冻结,防止原自助循环贷款合同继续可使用。
合作企业合伙人可作为个人经营贷借款人。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配偶可作为个人经营贷借款人。
出资额低于10%的股东可作为个人经营贷借款人。
严禁向本行在职员工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经营实体(小企业)已在我行申请用于公司经营用途贷款,该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均不得在我行申请相似用途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个人经营贷应对公司产品进行安全、污染、能耗等方面的评估,考察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
对借款人还款来源调查,可通过银行账户流水账单、税单调查其平均资金流量,估算平均收入,评估客户还款资金来源的充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