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中把‘克己奉公’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的规定是一致的。()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特殊情况下,不经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还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广大群众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章规定党员的八项权利。
党的下级组织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不用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认为其合格后就可以直接交支部大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