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
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员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可以保留。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有表决权,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
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
发展党员由1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