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内实际坡度超过()的地段,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
岔线、段管线及路企交接线停留车辆的防溜及交接、检查工作,应在相关安全协议中进行明确。由车站担当调车作业时,()负责防溜措施的设置与撤除。
编组、区段站的到发线及衔接正线的调车线停留车辆,本线向外无下坡时,可不采取防溜措施;本线向外有下坡时,线路坡度不超过()时,拧紧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牢靠固定;线路坡度超过()时,拧紧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对最外方车辆以铁鞋(止轮器)牢靠固定。防溜办法在《站细》中规定。《行规》第68条
货场内车辆对位完毕、设置好铁鞋后,()须对铁鞋设置情况进行确认。
机车在车站停留时,由司机负责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设置、撤除铁鞋后应报告( ),车站对停留机车铁鞋设置情况按规定定时检查。
因装卸车需要,须在停留有机车的线路上设置带脱轨器的防护信号时,应距离机车不少于()。
站内用于固定停留机车的股道不应设置脱轨器,固定脱轨器须落下。因装卸车需要,须在停留有机车的线路上设置带脱轨器的防护信号时,应距离机车不少于()。
()要掌握到发线上的调车作业。
接发列车时,按()规定的时间停止调车作业,不准抢钩。
采用拉口甩车(包括旅客列车尾部甩车)时,必须将摘甩车辆采取防溜措施后,再将摘甩车辆与列车分开,距离不得少于(),并将两端车钩关闭。
《行规》:尽头线送车时在10m安全距离外,取车时在连挂车前均需一度停车,以不超过()的速度作业。
《行规》:装有其它车钩的客车在货物列车中回送时,应挂于列车()。
《行规》:整组回送客车车底的编组辆数不得超过()。
《行规》:列车编组顺序表记事拦记事用代号为GB记事内容代表()
《行规》:遇列车最后一辆为下提式车钩的车辆时,应将列尾主机软管缠绕在钩提杆上或用铁丝捆绑,保证列尾主机与车辆的软管连接最低处距离钢轨面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