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用电设备异常、有焦味要立即断电检查,及 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衣袖、 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防滑鞋。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 监护人可以临时离开岗位。
高处作业可以抛掷传递物品。
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系挂点下应有足够的 净空。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动火负责人全 面检查动火现场后,方可离开。
作业高度(以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为基准)在 2 米 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施工人员可以在高处作业场所躺在走道板上或安 全网内休息。
在站线施工时,由车站值班员在车站两端站界标 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防护后许可施工负责人施工。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可 靠处。
人员进入有气体灭火保护的房间内,须通过房间外气体灭火手/自动转换按钮将房间内气体灭火 状态转为手动,离开房间时打回自动。
若设置有气体灭火保护的房间出现报警信号或异 常喷气现象,房间内人员必须立即撤离该房间。
凡进入运营公司管辖范围(车站、调度指挥中心大楼、供电主所、车辆段、停车场等)开展施工的人员,均须持有运营公司核发相关证件(员工 证、外服卡、出入证等)。
C 类施工,施工负责人须及时到达请点站核对施工 信息,满足施工条件后请点施工。
影响正线、辅助线行车及行车设备设施使用的作 业为 B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