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障( )职责:负责本程序所制定的行为规范在维修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本科室全体员工的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对科室员工的行为规范实施效果予以评价,完善维修员工行为规范,持续改进员工行为的管理工作。
不同作业选择使用正确的呼吸防护用品( )。
维修活动中,研究室的作用是负责建立职责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维修大纲;负责编写和升版职责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文件;( )
维修分为( )。进行预防性维修的物项有:关键类和重要类物项;由法规和其他管理要素规定的物项;根据安全审查、以往的运行经验提出的物项。
根据维修活动对核相关设施核安全、工业安全、辐射安全、可靠性的影响可接受程度,将维修工作分为( )。
根据作业类型选择合适的专用防护服,( )。
“NPIC-1-MA001( A )核设施维修管理”程序适用于高通量工程试验堆(HFETR)、工程试验装置、中国工程试验堆(CENTER)、中国工程试验堆临界装置(CENTERC)、高通量工程试验堆临界装置(HFETRC)、岷江试验堆(MJTR)、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及各核相关设施配套保障设施、涉核实验室设施维修活动管理。( )
“宽限期”是指针对某项周期性维修任务,以其执行周期的30%作为宽限期,只要该项任务能够在宽限期内完成(+30%),则被认为是有效执行的。( )
“重要维修(M1)”指复杂性高或风险高、需要详细的或针对性的维修规程或方案来指导实施的工作,不执行将可能导致质量或安全上的风险。通常为高工业安全风险工作、高辐射风险工作、复杂性工作,以及引起停堆、停机、降负荷、瞬态、专设安全设施动作、进入技术规格书限定时间的工作。( )
根据一所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管理》(NPIC-MP-01-4231)的规定,各室的维修作业指导书的代码为“NPIC-WI-01-XX-YY”。其中:NPIC—院名英文缩写;WI:作业指导书英文缩写;01:一所代码;XX:科室代码;YY:各科室维修作业指导书编号,编号统一由管理组给出。( )
外委维修设备责任科室职责:负责提出外委维修工作需求,并办理审批;组织除M1级以外外委维修的维修程序、过程质量计划编制;负责外委维修期间的跟踪和过程控制;负责外委维修的现场协调工作;负责责任区内外委维修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外委维修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配合开展外委维修验收。( )
外委维修责任不因委托而减轻委托部门的责任,工作委托部门仍是该工作责任部门。( )
大修指利用集中停堆窗口,对损伤的、有故障的或使用到一定期限的设备为预防故障发生而进行的维修,使之恢复到符合规定的状态和使用功能。( )
每年12月底,各科室根据年度维修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编制年度维修总结报告。由科室主任审核后提交至科技办。( )
每年12月,各科室应综合考虑年度维修任务和备品备件存储情况,及时完成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采购需求梳理,由科室主任审核后提交至运行管理部。运行管理部负责组织审查采购需求,确定年度采购计划,各科室负责采购跟踪,确保在维修前完成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