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抢修队伍承担先期处置、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人身救援任务,一般由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应急物资和装备实行分级、分专业管理。其中应急物资由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应急装备由生产技术部门归口管理,包括:定额标准制定、需求计划审核、采购和运维组织、应急调配等工作。
各级单位应当依托应急基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应急技能,提高全员的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单位应当与当地政府建立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政企联动机制,共同管控电网风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各级生产技术部门定期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本单位专业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落实公司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单位应当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按照“快报原因”的原则,将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报上级应急办和相关专业部门,原则上事发后1小时内口头(或短信)报送至公司应急办
突发事件响应结束后,要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各地市级城市供电局应急特勤队员应按照相关标准配置个人防护装备。
应急装备配置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因地制宜、按灾配置,常用就近、大型共享,基础常备、重要必备。
各单位应配置适量的水下营救、伤员救护、生命搜索、高空救援及通用类生命救助装备,满足事发现场紧急营救及初步紧急救护的基本需求,以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和痛苦,为专业医疗救护赢得时间。
全地形运输车、履带运输车、越野车、消防车、水陆两栖车、应急通信指挥车、排涝车钧属于交通运输装备。
地震、台风、洪涝、冰灾等自然灾害频发且交通不便或极易发生交通中断地区的供电所原则上应每个乡镇配置至少2台便携式发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