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企业应及时对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和故障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根据结果调整设备设施预防性维护方案。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关键机组和设备应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对设备运行状态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及时对设备运行异常进行分析、处理.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生产装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岗位人员应在立即报告的同时,积极开展早期处置工作。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规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应该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六级风以上(含六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企业应定期对在岗人员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进行岗位履职能力评估,对不能胜任的岗位履职者开展再培训,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气密试验前应用盲板将气密试验系统与其他系统隔离,明确系统气密试验的实际压力等级,严禁超压。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单机试车时应按照点动试车、无负荷试车、带负荷试车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试车现场应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做好试车的安全监护。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企业装备的安全仪表系统应正常投用,不能摘除联锁装置。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对易腐蚀的管道、设备开展防腐蚀检测,监控壁厚减薄情况,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24h。
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