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m。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采煤工作面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 )m。
冲击地压煤层应当严格按顺序开采,不得留孤岛( )。
薄煤层采(盘)区内的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 )m。
生产矿井各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m。
及时清理溜矸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必须制定处理堵孔的专项措施。( )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业。
常用的破岩方法有( )。
巷道掘进过程中,测量人员在巷道中标定腰线是为了控制巷道的( )。
《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一条规定:掘进机必须装有( )和尾灯。
报废的斜井(平硐)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 ) m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揭露老空时,只有经过检查,( ),方可恢复工作。
《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四条规定:耙装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 )。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 )分开。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 ( )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六条规定: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 )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