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基础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法律和其他议案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才能通过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原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批评建议权是指公民对任何人都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属于人身自由权。
公民所有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