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按正常出勤对待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5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职工本人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经常性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可不设置标识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管控效果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可以不向劳动者公布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行业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用人单位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职业健康监护目标疾病分为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病,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