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基本建成“轻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首发改革任务是: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让税费服务更精细,是税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是构建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 )
若省(区、市)“十四五”规划或其他本地规划未详细明确具体任务,但简要提及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可不再单独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
省税务局代地方党委政府起草的实施方案,可以省税务局《意见》落实办便函形式,起草《关于报请审核〈XX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函》,报税务总局《意见》落实办征求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方案中指出,要坚持“打连发、呈递进、长流水、不断线”,既聚焦近期重点,不断推出亮点,打响“头炮”,开好新局;又着眼中长期目标,明确阶段性安排,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
6月份起,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培训,引导税务干部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融入改革大局。( )
2021年底前,税务总局选定部分市、县税务局作为《意见》落实直联点,建立健全联络协同机制,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收集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基层税务人的诉求建议,推动《意见》落实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
各省税务局应在省委省政府制发本地实施方案后,根据《意见》精神、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和本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将各项改革要求和措施任务统筹纳入,一体化设计部署。根据贯彻落实《意见》工作安排,各省税务局应于8月底前制发本级工作方案、任务分工。( )
各省税务局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需在制发前抄报税务总局,征求税务总局意见。( )
驻各地特派办需代地方党委政府起草实施方案。( )
各省税务局代拟实施方案时,在《意见》的原则和要求下,按照税务总局三类任务划分,对第二类“各地可积极探索主动实施的改革措施”,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措施,纳入实施方案中统筹部署安排。( )
各地要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不得以改革的名义随意自建信息系统。( )
当前,市级以下税务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抓好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部署任务和制发文件的落实落地,不必单独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方案中指出,要坚持“打连发、呈递进、长流水、不断线”,既聚焦近期重点,不断推出亮点,打响“头炮”,开好新局;又着眼中长期目标,明确阶段性安排,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
若省(区、市)“十四五”规划或其他本地规划简要提及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未详细明确具体任务,则仍需要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若在规划中详细明确了改革的各项具体任务,可不再单独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