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设备进行软硬件升级时,应同时对备品备件进行相应升级,确保其软硬件版本与在用设备保持一致。
通信技术履历是通信部门内部管理资料,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相关数据信息不得对外发布、提供。
新增或变更通信网络数据时,应按管理权限、流程进行审批。
通信网络数据可以提供给厂家。
调拨的固定资产应保持完整,有关附属设备、备件及技术资料应一并调拨。
无线设备使用的通信频率根据需要可以进行修改。
通信维护工作应树立科学维修理念,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安全风险控制,优化维修作业方式,推广先进维修经验,提高通信设备维护质量。
新建、更新改造及大修的通信设备、设施,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管、运用。
战备通信设备应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保持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受到干扰时,设备维护单位应组织排查或协调处理,并及时上报铁路局无线电主管部门、铁路监管部门。
对跨局运用的设备应建立协作制度,相关维护单位要统筹安排检修项目、作业时间。
维护部门应建立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及台帐。
通信线路、漏泄电缆和通信杆的维护实行维修、中修、大修修程,其他通信设备的维护实行维修修程。
通信设备的维修包括日常检修、集中检修和重点整修。
日常检修是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障碍因素,确保通信畅通的经常性检修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