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铁“静音车厢”管理办法》规定:餐售、保洁人员通过“静音车厢”时不得叫卖宣传,旅客有需求需要沟通时保持轻声服务;对违反相关要求的旅客,做好劝阻或制止。
志愿消防队应每季度训练一次,每次训练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训练记录。志愿消防队要有明确工,可分为临时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并有结合实际的灭火预案。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音视频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客运音视频记录仪的车站客运人员或列车乘务人员,从作业开始到作业结束必须全过程随身佩戴(原则佩戴于作业人员左胸位置或上衣第三纽扣位置)。遇突发情况处置人员应立即开启设备摄录功能,保证处置过程、内容完整。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音视频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人员应在本班作业结束后将必须录制留存的音视频资料导出,并由班组暂存。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音视频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涉及诉讼的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音视频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列车值班员、行李员、列车员按照一人一台配备客运音视频记录仪。从事商务座服务时必须佩带耳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音视频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旅客列车车厢记录器的使用单位全部为客运乘务担当单位。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音视频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旅客列车在工作人员进行收取手机、班前测酒、库内看车、始发车门检查、途中巡视检查、站车交接等作业,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旅客物品遗失、旅客投诉、行包异常、设备设施故障等情况,采集旅客旁证材料,以及发生各类应急处置等情景时开启使用。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音视频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规定:记录设备仅作为客运车站客运作业和旅客列车乘务作业情况记录、应急取证使用。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移作他用,禁止非法使用。记录设备中存储卡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拆卸、转储视频内容。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动车组列车给水原则,在给水站停时3分钟及以下的,不安排给水作业。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动车组列车给水原则,单程运行时间10~14小时的,途中安排重点车厢补水1次。8辆编组及重联的,每组优先安排紧邻餐吧车的前部2辆、后部2辆车厢补水;部分车型紧邻餐吧车车厢没有厕所的,向邻近车厢顺延。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普速旅客列车给水原则,行李、餐车、邮政、空调等非载客车辆途中不给水。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列车到达客车给水站以前,列车乘务员应锁闭厕所,非空调列车向旅客做好宣传,严禁向站台、股道抛扔垃圾,乱倒污水,以保证股道作业人员的安全。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遇列车长时间滞留非给水站或给水站设备故障无法给水时,根据列车需要,由所在局客调安排停靠车站为旅客和餐车送水。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旅客在列车上、出站前丢失证件的,须先办理补票手续,凭后补车票检票出站。在列车上办理时,列车核验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