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华某因违反警务纪律,公安机关拟对其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开除。
民警张某驾驶摩托车在出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残,丧失了工作能力,公安机关对张某不得辞退。
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某多次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未通过,公安局决定调整其工作岗位,安排到后勤部门工作,张某拒不服从。对张某应当予以辞退。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经过公安院校等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晋升职务、授予警衔、晋升警衔。
甲县公安局民警小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过程中,依法开枪射击,造成无辜群众李某受伤。甲县公安局应当对李某补偿。
县公安民警王某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过程中依法开枪,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县公安局接到王某的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勘验、调查,并通知县人民检察院。
甲县公安局民警李某现场处置斗殴案,发现张某正持刀砍人,李某鸣枪警告后,张某停止砍人。由于没有人员伤亡,李某可以不向甲县公安局汇报使用枪支情况。
民警接到出警指令,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正将匕首架在怀抱婴儿的老太太脖子上。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将犯罪嫌疑人击毙。民警开枪的行为是合法的。
在一起暴力犯罪处置现场,民警张某见犯罪嫌疑人陈某举枪向被害人胡某射击,张某未经警告立即开枪把陈某击毙。张某开枪的行为符合规定。
民警张某、陈某接到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后,赶到现场,把正在持刀伤人的嫌疑人制服。因嫌疑人服从民警指令,张某、陈某不能再对其使用手铐。
陈某酗酒后持刀伤人,民警张某到场处置,陈某不听张某制止,反而持刀砍向张某,张某即用携带的警棍击打陈某,把陈某头部打伤。民警的行为符合规定。
人民警察甲在制止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依法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应由甲所属机关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凌晨3时20分左右某市下起了大雨,某外地男子在该市某路等了40分钟都没拦下出租车。为了及时返回宾馆,该男子拨打120电话,谎称需用救护车送病人,医院立即派出救护车。该男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流浪乞讨人员刘某,身体残疾,长期在公共场所以反复纠缠、强行讨要的方式乞讨,公安机关对其不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只能予以救助。
杨某在某步行街乞讨,对不给钱的行人阻止行走,直到给钱为止。对杨某应以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