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维修作业中,施工负责人同时担当设备单位检查人,由( )采用代签功能签认施工负责人和设备检查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现场防护员在接收到手持终端、关门防护主机发出的列车接近预警或综合防护长发出的列车运行信息后,应及时通知( ),并及时组织人员、机具材料下道,确保作业安全。
由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施工电子登销记系统内填写登记内容,经确认登记内容正确并签名后,施工开始前( )完成登记,转车站值班员[或应急值守人员]请求登记。
车站值班员得到登记请求后,审核签字转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确认无误后,下达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停电命令]。车站值班员根据调度命令[停电命令]填写“( )”内容。
使用施工一体化系统模式时,取消施工单位室内驻站联络员,由车务胜任人员担任( ),承担室内驻站集中防护职责,现场防护体系维持既有标准不变。
施工一体化系统中所有文字、语音、图片等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为( )。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与政府监管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 )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未依法履行铁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 )的法律责任。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 )的各种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 )范围内的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为邻近营业线施工。
设计和( )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
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 )向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室和施工办提出申请,由施工办调整施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