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破坏事故现场、销毁相关证据、违规发布事故信息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发生事故后,包庇事故责任人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社会事故由事故当事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所在单位领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事故责任追究由组织事故调查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以事故调查结论为基本依据,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由政治部门具体承办。( )
各级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比例,应当控制在总数的15%以内。( )
消防救援局对评为安全工作先进总队的,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并予以资金奖励;评为安全先进总队的,向应急管理部报请集体三等功一次。( )
对安全工作先进支队、大队、站的表彰奖励办法由各总队制定。( )
各级对在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险情,避免重大损失的个人,应当给予处分和批评。( )
消防救援人员调动、借调、代职、实习、培训、集训、毕业分配,或者进修、疗养,未到单位报到之前发生的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
消防救援人员借调、代职、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由借调单位和代职、实习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
消防救援人员在进修、疗养期间发生的事故,由其上级单位负责统计。( )
消防救援人员配属其他单位发生的事故,由原单位负责统计。( )
涉及消防救援队伍内部两个以上不同建制单位的事故,由级别大的单位负责统计。( )
事故发生后30日内死亡、失踪、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的,按照最新数据重新确定事故等级,由调查单位负责统计。( )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当作为另外一起事故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