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顶板比较稳定的可不必制定安全措施。()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为保证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的安全使用,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
爆破工必须携带爆破合格证和班组长签章的爆破工作指示单到爆破器材库领取爆破材料。()
巷道中的浮煤应及时清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