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是不顾他人安全的恶劣行为,经常成为事故的诱因。
作业单位的监护形式分为旁站式监护和巡检式监护。
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由作业批准人牵头填写。其中“个人防护装备及作业人员资格确认”栏由安全专业人员负责落实。
生产装置、油品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不属于临时动火。
常态特殊作业实行属地和施工作业方双“区长”制,共同承担特殊作业区域安全生产责任,属地承担特殊作业区域安全监管责任,施工作业方承担特殊作业区域现场作业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