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在本工程中无此检查部位时,可不进行相应检查。
检查表中“检查内容”的性质除标注“主控”外,其他“检查内容”性质均为“一般”。
改扩建的变电(换流)站工程、35千伏及以下变电(换流)站工程以及折单长度20公里以下的输电线路工程,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项目部组织自检。
自检单位应开展达标投产考核自检,并编写自检报告,达标投产考核自检通过的工程方可启动投产。
达标投产考核复检由省公司组织开展,特高压及跨区联网工程由国网特高压部组织开展。
复检单位应开展达标投产考核复检,对于通过的工程编写复检报告,并附复检问题整改闭环签证单。
可以发生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否决项”清单内的问题。
自检应在工程投运前进行,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开展已完工项目的检查。
自检由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物资等参建单位参加。
自检通过的标准:检查表中“检查结果”不存在“不符合”;
自检不具备检查条件的内容不可在复检时进行。
无法返工或返修的“不符合”项,应经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但应在“检查结果”栏内注明“让步处理”。
未通过自检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复检单位每半年度对达标投产工程发文批复,并向上一级单位报送达标投产批复结果、达标投产复验报告(附复检问题整改闭环签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