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工件、物料应摆放平稳,堆码整齐,不得超高、超重,不得放在临边、缝隙、洞口等附近,不得妨碍通行。
生产场所的滚动物件设置垫块牢固,堆垛支撑稳妥、间距合理,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高处和双层作业时,应将携带的工具、零星物料等放在工具袋内或绑扎牢固,工具、材料不得抛掷传递。
作业人员在列车通过避车时,背向列车,站立在安全位置,并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货物装载等状态,防止落物击伤。
有毒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有毒物、化学物品区域禁止存放食物及饮料。
当接触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吸烟、喝水及饮食。身体裸露部位严禁与危险化学品接触。危险化学品区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单独存放。
工作场所不得违规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
对触碰Ⅰ类安全红线者,应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触碰安全红线并造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就高进行处理。
相关管理人员或作业指挥人在明知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继续作业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违反规定,违章指挥或强行命令作业,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属于Ⅱ类安全红线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条款。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电气化区段 高压危险”的警告标志。
未经国铁集团同意,牵引供电设备支柱禁止安装非供电线路设施。
接触网支柱上可以搭挂衣物、攀登支柱或在支柱旁休息,禁止在吸流变压器下、支柱、铁塔下避雨。
作业人员身体各部位及所持信号和其他物体,必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2m 以上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 2m以上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