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压作业范围通常包括修井、完井、射孔、打捞、磨铣等作业,但不包括压裂酸化、抢险及其他特殊作业。
在编制带压作业施工设计时,应进行工程力学分析和计算以保证所选择的设备满足作业要求。
带压作业施工设计编制前,应对井身结构、井口装置、套管短节承载情况、油管悬挂方式、油管悬挂器尺寸、井下管柱结构、管柱变径接头、工具内外径、井口压力、流体性质等进行核实。
带压作业井口装置是带压作业过程中,安装在井口上的安全防喷器组和带压作业机的统称。
带压作业是在油气水井口带压状态下,利用专业设备在井筒内进行的作业。
施工中,压力超过许可工作压力时(压力应小于工作防喷器组、套管头的额定工作压力及套管抗内压强度三者中最小值的80%),可通过放喷或压井等方式进行降压处理,确保带压作业安全。
当井内有油管时,如工作防喷器半封闸板不能有效密封,出现渗漏、刺漏时,应关闭其下面防喷器半封闸板,更换该半封闸板。试压合格后,继续作业。
带压作业液压控制系统应在每口井施工前试压,对可用系统工作压力做一次可靠性试压,试压时在升压过程中人员应站至承压部位5m以外的安全区域。
当井内无管柱时,如带压作业防喷器的上部全封防喷器失效,关闭下部全封防喷器并手动锁紧,更换上部全封防喷器。
井喷事故发生后,迅速查明井喷的原因,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带压作业操作失误不会造成油管落井。
带压作业在起下油管过程中,如上部卡瓦不能有效卡固油管时,就使用下部卡瓦和防喷器。
带压作业在起下油管过程中,堵塞器中途失效,油管内出现溢流,应抢装旋塞阀,如喷势较大,必要时关闭安全防喷器组剪切闸板,实施关井。
《细则》规定:带压作业中气井、高温蒸汽井;MASP≥14MPa的油井;MASP≥21MPa的水井为一级井控风险井。
连续油管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应了解油气井实际含硫情况,含硫量较低的井,若未采取防硫措施,连续油管从入井到出井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