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井场无油田电网接地,采用接地体单根入地>80cm或用三根排成边长为1m等边三角形并联入地≥ ( )cm 。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钻水泥塞或桥塞时,优先采用控制( )的方式平衡圈闭压力。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有气动泵的远程控制台,应使用内径不小于16mm的专用气管线。专用气管线连接气源,气源压力应在( )之间。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防喷器装置控制管线应排列规范,避免重物、杂物堆放和遮挡,车辆跨越处应装过桥盖板。控制管线与防喷管线和放喷管线的距离应不小于( ) m。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放喷管线中放喷阀安装在距井口3〜10m,距放喷阀处( )以内应使用砂箱固定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气井、气液比≥1000m3/t且日产气量≥30000m3的油井、预测最高井口关井压力≥7MPa的自喷井、预测最高井口关井压力≥14MPa的机抽井,放喷管线接出井口( )以上。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防喷管线使用高压耐火软管(“三高”油气井严禁使用)时,每隔1.2m应固定,同时对弯曲弧形中点固定,固定采用重量不低于( )的基墩,并在连接处用保险绳(链)固定。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规定防喷演习的时间要求,冲洗旋转作业( )min以内;起下管柱、空井筒( )min以内;起下大直径管柱( )min以内。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井下作业单位应制定“双盯”工作制度,在( )井控风险井重点工序、溢漏处置、事故处理等作业期间派机关管理人员(含井控专家)现场指导。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带压作业每口井作业前,应进行( )演习。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Ⅰ级井喷突发事件,在( )内由公司井控应急办公室向集团续报信息,并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续报后续相关信息。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发生井喷失控在12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企业自身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属于( )井喷突发事件。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公司( )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例会,总结、布置、协调井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H2S、CO、CO2含量值的确定:井口或取样口连续测试( ),取其稳定值作为含量值。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硫化氢油气井井喷失控后,需要点火时,点火决策人由油气生产单位( )或其授权的现场负责人担任;点火人由作业队现场值班干部担任。